季羡林的真实人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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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到望九之年,在80多年的生命历程中,一波三折,好运与多舛相结合,坦途与坎坷相混杂,几度倒下,又几度爬起来,爬到今天这个地步,我可是真正参透了世态炎凉的玄机,尝够了世态炎凉的滋味。特别是“十年浩劫”中,我因为胆大包天,自己跳出来反对“北大"那一位炙手可热的"老佛爷”,被戴上了种种莫须有的帽子,被"打"成了反革命,遭受了极其残酷的至今回想起来还毛骨悚然的折磨。从牛棚里放出来以后,有长达几年的一段时间,我成了燕园中一个“不可接触者”。走在路上,我当年辉煌时对我低头弯腰毕恭毕敬的人,那时却视若路人,没有哪一个敢或肯跟我说一句话的。我也不习惯于抬头看人,同人说话。我这个人已经异化为"非人"。一天,我的孙子发烧到40度,老祖和我用破自行车推着到校医院去急诊。一个女同事竟吃了老虎心豹子胆似的,帮我这个已经步履蹒跚的花甲老人推了推车。我当时感动得热泪盈眶,如吸甘露,如饮醍醐。这件事、这个人我毕生难忘。
雨过天晴,云开雾散,我不但"官"复原职,而且还加官晋爵,又开始了一段辉煌。原来是门可罗雀,现在又是宾客盈门。你若问我有什么想法没有,想法当然是有的,一个忽而上天堂,忽而下地狱,又忽而重上天堂的人,哪能没有想法呢?我想的是:世态炎凉,古今如此。任何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在内,以及任何一个生物,从本能上来看,总是趋吉避凶的。因此,我没怪罪任何人,包括打过我的人。我没有对任何人打击报复。并不是由于我度量特别大,能容天下难容之事,而是由于我洞明世事,又反求诸躬。假如我处在别人的地位上,我的行动不见得会比别人好。
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是不是自己的神经出了点毛病?最近几年以来,心里总想成为一个悲剧性人物。
60年前,我在清华大学念书的时候,有一门课叫做“当代长篇小说"。英国老师共指定了五部书,都是当时在世界上最流行的,像今天名震遐迩的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和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都包括在里面。这些书我都似懂非懂地读过了,考试及格了,便一股脑儿还给了老师,脑中一片空白,连故事的影子都没有了。
独独有一部书是例外,这就是英国作家哈代的TheReturnoftheHatiuc(《还乡》)。但也只记住了一个母亲的一句话:“我是一个被儿子遗弃了的老婆子!"我觉得这个母亲的处境又可怜,又可羡。怜容易懂,羡又从何来呢?人生走到这个地步,也并不容易。在人生的道路上,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旅客。与其舒舒服服,懵懵懂懂活一辈子,倒不如品尝一点不平常的滋味,似苦而实甜。
我这种心情有点变态,但我这个人是十分正常的。这大概同我当时的处境有关。离别了8年以后,我最爱的母亲突然离开了人世,走了。这对我是一个空前绝后的打击。我从遥远的故都奔丧回家。我真想取掉自己的生命,追陪母亲于地下。我们家住在村外,家中只有母亲一人。现在人去屋空。我每天在村内二大爷家吃过晚饭,在薄暮中拖着沉重的步子,踽踽独行,走回家来。大坑里的水闪着白光。柴门外卧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是陪伴母亲度过晚年的那一只狗。现在女主人一走,没人喂食。它白天到村内不知谁家蹭上一顿饭(也许根本蹭不上),晚上仍然回家,守卫着柴门,决不离开半步。它见了我,摇一摇尾巴,跟我走进院子。屋中正中停着母亲的棺材,里屋就是我一个人睡的土炕。此时此刻,万籁俱寂,只有这一条狗,陪伴着我,为母亲守灵。我心如刀割,抱起狗来,亲它的嘴,久久不能放下。人生至死,天道宁论!在茫茫宇宙间,仿佛只剩下我和这一条狗了。yulujidi.com
是我遗弃了母亲吗?不能说不是:你为什么竟在八年的长时间中不回家看一看母亲呢?不管什么理由,都是说不通的,我万死不能辞其咎。哈代小说中的母亲,同我母亲的情况是完全不一样的。然而其结果则是相同或者至少是相似的。我母亲不知多少次倚闾望子,不知多少次在梦中见到儿子,然而一切枉然,终于含恨离开了。
我幻想成为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是不是与此有些关联呢?恐怕是有的。在我灵魂深处,我对母亲之死抱终天之恨,没有任何仙丹妙药能使它消泯。今生今世,我必须背负着这个十字架,我决不会再有什么任何形式的幸福生活,我不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又是什么呢?然而我最近梦寐以求的悲剧性,又决非如此简单,我心目中的悲剧,决不是人世中的小恩小怨,小仇小恨。这些能够激起人们的同情与怜恤、慨叹与忧思的悲剧,不是我所想象的那种悲剧。我期望的究竟是什么样的悲剧呢?我好像一时也说不清楚。我大概期望的是类似能“净化”(hashasois)人们的灵魂的古希腊悲剧。相隔上万里,相距数千年,得到它又谈何容易啊!
然而我却于最近无意中得之,岂不快哉!岂不快哉!这里面当然也有遗弃之类的问题。但并不是自己被遗弃,而是自己遗弃了别人。自己怎么会遗弃别人呢?不说也罢。总之,在我家庭中,老祖走了,德华走了,我的女儿婉如也走了。现在就剩下我一个孤家寡人,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了。成为一个悲剧性的人物,条件都已具备,只待东风了。
孔子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糊涂一点,潇洒一点最近一个时期,经常听到人们的劝告:要糊涂一点,要潇洒一点。
关于第一点糊涂问题,我最近写过一篇短文《难得糊涂》。在这里,我把糊涂分为两种,一个叫真糊涂,一个叫假糊涂。普天之下,绝大多数的人,争名于朝、争利于市。尝到一点小甜头,便喜不自胜,手舞足蹈,心花怒放,忘乎所以。碰到一个小钉子,便忧思焚心,眉头紧皱,前途暗淡,哀叹不已。这种人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他们是真糊涂,但并不自觉。他们是幸福的,愉快的,愿老天爷再向他们降福。
至于假糊涂或装糊涂,则以郑板桥的"难得糊涂"最为典型。郑板桥一流的人物是一点也不糊涂的。但是现实的情况又迫使他们非假糊涂或装糊涂不行。他们是痛苦的。我祈祷老天爷赐给他们一点真糊涂。
谈到潇洒一点的问题,首先必须对这个词儿进行一点解释。这个词儿圆融无碍,谁一看就懂,再一追问就糊涂。给这样一个词儿下定义,是超出我的能力的。还是查一下词典好。《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神情、举止、风貌等)自然大方、有韵致。不拘束。"看了这个解释,我吓了一跳。什么"神情",什么“风貌",又是什么"韵致",全是些抽象的东西,让人无法把握。这怎么能同我平常理解和使用的"潇洒"挂上钩呢?我是主张模糊语言的,现在就让"潇洒"这个词儿模糊一下吧。我想到中国六朝时代一些当时名士的举动,特别是《世说新语》等书所记载的,比如刘伶的"死便埋我",什么雪夜访戴,等等,应该算是“潇洒"吧。可我立刻又想到,这些名士,表面上潇洒,实际上心中如焚,时时刻刻担心自己的脑袋。有的还终于逃不过去,嵇康就是一个著名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的思维活动又逼迫我把“潇洒”,也像糊涂一样,分为两类:一真一假。六朝人的潇洒是装出来的,因而是假的。
这些事情已经“俱往矣”,不大容易了解清楚。我举一个现代的例子。上一个世纪30年代,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一位教授(姑隐其名)总想充当一下名士,潇洒一番。冬天,他穿上锦缎棉袍,下面穿的是锦缎棉裤,用两条彩色丝带把棉裤紧紧地系在腿的下部。头上头发也故意不梳得油光发亮。他就这样飘飘然走进课堂,顾影自怜,大概十分满意。在学生们眼中,他这种矫揉造作的潇洒,却是丑态可掬,辜负了他一番苦心。
同这位教授唱对台戏的——当然不是有意的——是俞平伯先生。有一天,平伯先生把脑袋剃了个精光,高视阔步,昂然从城内的住处出来,走进了清华园。园中几千人中这是唯一的一个精光的脑袋,见者无不骇怪,指指点点,窃窃私议,而平伯先生则全然置之不理,照样登上讲台,高声朗诵宋代名词,摇头晃脑,怡然自得。朗诵完了,连声高呼:"好!好!就是好!"此外再没有别的话说。古人说"是真名士自风流"。同那位教英文的教授一比,谁是真风流,谁是假风流;谁是真潇洒,谁是假潇洒,昭然呈现于光天化日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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