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风家训家规:诚信的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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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世间轻财好施之子,每到骨肉,反多恚吝。其说有二:他人蒙惠,一丝一粒,连声叫感,至亲视为固然之事,一不堪也。他人至再至三,便难启口;至亲引为久常之例,二不堪也。他到此处,正如哑子吃黄连,说苦不得。
或兄弟而父母高堂,或叔侄而翁姑尚在,一团情分,利斧难断,稍有念头防其干涉,杜其借贷,将必牢拴门户,很作声气,把天生一副恻怛心肠,盖藏殆尽,方可坐视不救。如此,便比路人仇敌,更进一层。岂可如此?
汝深记我言。
——明代陆氏《温氏母训》。
【译文】yulujidi.com
世间那些乐善好施的人,每当自己的亲骨肉需要帮助时,却会变得愤怒、吝啬起来。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原因有两个:外人蒙受了哪怕是一丝布、一粒米的恩惠,也会连声感谢,而自家亲友得到好处都会认为是理所应当,这是令他们无法忍受的第一个原因;外人在一而再、再而三地得到帮助后,便很难再开口求人了,可亲友们对开口求人却是习以为常,这是第二个令他们无法忍受的原因。然而,虽然无法忍受,却又像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如果父母和公公婆婆依然健在,那么,这时兄弟或叔侄之间的情分是很难斩断的。如果在兄弟或叔侄之间,有钱的一方有了不愿帮助穷亲戚的念头,那么,为了防止健在的长辈出面干涉、劝说,也为了杜绝亲戚借贷的希望,他势必会紧闭门户,恶声恶气地对人,把天生的一副好心肠彻底掩藏起来。只有做到这点,他才有可能对亲戚的困难坐视不救。也正因为如此,双方结下的仇怨,要比与外人结下的仇怨更加深重。
亲友之间岂能如此行事!你们一定要牢记我说过的话。
【原文】
吾家既以孝义表门,所习所行,无非积善之事,子孙皆当体此,不得妄肆威福,图胁人财,侵凌人产,以为祖宗积德之累。违者以不孝论。
一明代郑文融《郑氏规范》。
【译文】
我们家中既然以孝义著称,所作所为,无非是积累善行一类的事,子孙们应当考虑到这一点,不得妄自肆意作威作福,图谋威胁侵占别人的钱财,以成为祖先所积德行的累患。凡是违背这一条的,以不孝论处。
【原文】
吾居官爱名节,未尝贪取肥家,今家中所存基业,皆祖父母苦苦积累,且吾此番消费太半。吾向有誓,愿兄弟三分,必不多取一亩一粒,汝视伯如父,视寡婶如母,即有祖父母之命,毫不可多取,以负吾心。
一明代李应升《碧血录·付逊之儿手笔》。
【译文】
我做官非常爱惜名声,也没有贪赃枉法。如今家中所存田产,都是祖父母辛勤积累,况且为我此次灾祸消费过半。我一直有个心愿,兄弟三人分家,一定不多要一亩田一粒谷。你视伯伯如父,视寡婶如母,即使有祖父母的命令,你也不能多要分毫,以免辜负我的志愿。
【原文】
田地财物,得之不以义,其子孙必不能享。古人造“钱”字,一金二戈,盖言利少而害多,旁有劫夺之祸。其聚也,未必皆以善得之;故其散也,奔溃四出,亦岂能以善去,殃其身及其子孙。多藏必厚亡,老子之BBB,信矣。人生福禄自有定分,惟择其理之所当为、力之所能为者,尽其在我,俟命于天。此心知足,虽蔬食菜羹,终身有余乐,苟不知分量,曲意求盈,虽欺天罔人而不顾,有不颠覆者乎?若能勉给岁月,不以饥寒遗子孙,此身之外,皆为长物,何自苦为?
——明代庞尚鹏《庞氏家训·严约束》。
【译文】
田产财物,凡是得来不正当的,他的后代一定不能享用。古人创造“钱”字,一金二戈,大意是说得利少而害处多,隐伏着被劫掠的灾祸。钱得来时未必是用正当的方式,所以花起来也是大把大把地挥霍,又怎么会用到正当的地方?这些钱一定会殃及子孙。钱积聚得越多灾祸就越大,这是老子的BBB,确实如此啊!人生的福气和财富由天而定,只需要按道理而行,只管去努力,其他的则听命于天。只要心中知道满足,吃的虽然是蔬食菜汤,但却能终生其乐无穷。如果不知轻重,刻意追求大富大贵,一味欺天骗人而不顾其他的人,哪有不灭亡的道理呢?如果能勉强度日,不让子孙挨饿受冻,除了自己的身体之外,其他都是多余的东西,又何必自讨苦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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