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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详查以前的男子,所以喜爱金莲的原因,并不是起于封建制度,也不是出于资本主义,更不是生于妇女失去“女性中心”,是发于“好奇”的心理。两性所以能互相吸引,是因为生理上的差别。一切动物,无不如此,两性的生理上的形状,既根本奇异,人类中的女性,又能额外加上一份人工的修饰,所以她们吸引男性的能力,较一切动物尤大。而以前中国的女性,于涂脂抹粉描眉画鬓之外,又将双足,改了天然的形态,于不同之上,复增奇异,所以吸引男性的能力,更特别的大了,可见女子缠足,正是诱惑男子的一种手段,是增加男子欲念的一种媒介。所以在正重的图画与戏剧中的女子,绝不加小脚,并且缠足的女子对于两足,认作不可示人的东西。以前,妇女既重贞节,所以将金莲,也视同神秘,以为是应代丈夫保护的私产。甚至亲如父兄子侄,对她的脚与鞋,也避如蛇蝎,不敢挨近。一些缺德的男子们,也以为摸着某女子鞋脚,如同与那女子发生了深切关系,仿佛得了极大的便宜!妇女的脚,若被丈夫以外的男子摸着,或是她的鞋袜被人偷了去,即如受了人的奸淫,较比现今的摩登妇女,被人吻了,还要加倍的羞耻。摩登妇女,或以嘴唇被人吻,是特别时髦,而缠足妇女,甚至以失掉袜鞋,为奇耻大辱。以前的妇女,所以不易参加社会的工作,不能社交,不能任意结交男友,不能跳舞溜冰,全是因双足作祟。可知缠足是使男女不易接近的极大障碍,是阻防侵略的万里长城,她们的三寸金莲,好比两扇千钧重的铁门,将两性内外隔绝了!欲打破这种难关,除非高法劝导她们不再缠足,别无他法。为要提倡男女交际公开,为要使女子服务社会,而希望女子不可缠足,还是不是。最要紧的,是因缠足使无罪无辜的妇女,受一种肉刑,使她们的双足,不但不能得天然的发育,反要断骨筋,听见小女儿因缠足而起哭泣,想象“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俗语,也当闻其声而不忍见其小。我们若脱去她们的足布,看看她们那足指圈曲的样子,足跟与足心合拢的情形,也可以断定所受的痛苦。男子的心,纵然是生铁铸的,也当设身处地,为这毛骨悚然,淫荡的欲心,也当减少十之八九!男子一握纵然觉得“销魂”,岂知她当日为使人销魂,几乎哭断性命,疼断肝肠。在现今文明国里,对罪大恶极的凶犯,还要停止刑讯,为什么对老老实实的小女孩,加以酷刑呢?固然缠足三年可以成功,然而对于刑讯罪犯,能不断的使之受刑三年之久么?现今执行罪犯的死刑,在文明国里,还要使之减短痛苦的时间,为什么仁慈的父母们,将三年的痛苦,施之于亲爱的小女儿身上呢?缠足是立时直接影响于被缠的女子,使她受当时的祸害。至于间接影响于“国”与“种”,还不是显著的问题。劝人不缠,当以天理为题目,不必高谈阔论离开当前的事实,用虚而且远的“强种”或“强国”做招牌!说着固然是冠冕堂皇,好听已极,怎奈打动不了愚夫愚妇的心坎!
若说缠足与强种有关系,我并不反对。然而我看北平及各处的天足妇女所生的儿女,并不比缠足妇女所生的特别健康,缠足妇女的死亡率,也不高于天足的,天足妇女的疾病并不少于缠足的。北平及各省旗人的妇女,过了五六十岁,多半是驼背而大犯脚病,岂不是起于缠足的原因呢?若说天足,容易强国,我也表同情。但是我以为国的强弱,在人民的智愚勇怯,在内心而不在外形,更不专在妇女的两只脚上。非澳二洲并太平洋各岛上的妇女,体格之强健,决不是欧美日本等国的妇女所可及的,为什么二洲与各岛上的人,不能立国,反成了强国的奴隶,且将有绝种的危险呢?我国历代的耻辱是怨我国的男子们怯懦呢?还是怨我国天足的女子不多呢?从来的名将全是天足的女子生养的么?明初山东蒲台县的女子唐赛儿,能起义兵,为建文帝复仇,使燕王手忙脚乱几乎不能应付。明末浙江萧山县的女子沈云英,杀贼立功,替父报仇,代父镇守道州,得封为游击将军。清嘉庆间,湖北襄阳的女子齐王氏(教匪首领齐林的女人),能接统她丈夫党羽,报杀夫的仇恨她的部下增到十万人,全俯首听她的命令。二年之中,扰遍了豫楚川陕四省,清帝为她,惊慌失措,调动三十余万大兵围剿。她们三位,全是金莲三寸,然而能冲锋陷阵,杀敌斩将,并未曾因为缠了足,减少活泼的勇气与革命精神。能说缠足的妇女,全是男子的玩物,受男子压迫,为男子的奴隶而富有亡国奴资格么?妇女若仅能倚在爱人的怀抱里,徒发大言,坐在饭店里的洋床上,大唱高调,在离强国八千里之外,狂喊打倒帝国主义,纵然足长三尺,也不过等于村妇骂街,不但招惹世界各国的讥讪,反要使唐沈王三位小足女子的在天之灵,哭干了鬼泪,笑掉了鬼牙呢!
专以齐王氏而言,她因败自杀,年才二十二岁,这样一个妙龄小足的小寡妇能遣将调兵,闹得惊天动地。我国讲求体育三十年了,试问能寻一个齐王氏不能?
近二三十年来,我国人长了一个疯狂无耻的恶习,无论什么屁大的事,他们多要妄加“国”字作陪衬,强引“种”字助威风,滥用“民”字装门面,甚至连跳舞、恋爱、吊膀、溜冰、开房间、钻狗洞、营私、卖淫、打麻将、贩鸦片、拉屎、撒尿,全要以“为国为种为民”做幌子!
国、种、民,这三个神圣不可侵犯的字,已经被他们用得一文不值,太随便了!这种邪风是全球各国所无,正如缠足的陋俗,唯我国所独有。此风不改,我国在国际绝不能幸存,正如女子若再继续缠足,决不能与男子争求平等!
欲革除缠足的陋俗,唯一的办法,当斩草除根,要从小女儿人手,万不可矫枉过正,专对老太婆注意!如此则可免去小女儿的刖刑,保全老太婆的颜面。当八十年前,洪秀全人了南京,为提倡天足,竟强迫小脚妇女,赤足担水,他自以为那是彻底解决,岂知妇女因羞愤之故,投江跳井的有一千数百人。前年某处,强使缠足妇女,在大街上当众放足,将弓鞋足布,悬在闹市示众,大加讥嘲,几至招起民变。那两件事,全是矫枉过了正!现今在通都大邑里,到处还见有新缠足的小女儿,皱眉咧嘴,蹒跚而行,反无人加以查究。在大城中尚且如此,在小乡间,不问可知。这件事,就是斩草不除根,正如查拿鸦片烟鬼而容任种鸦片的人,严办赌博之徒,而不禁制赌具者。这种倒行逆施,合本逐末的政绩,正是扬汤止沸,抱薪救火!莫如听其自然,使之自消自灭,反觉省事,而不扰民。yulujidi.com
总而言之,须要知道,天下古今的妇女,全是爱美成性,全是时髦的奴隶,她们只要能得获“美”的称誉,纵然伤皮破肤,断骨折筋,在所不辞。男子所不能受的苦楚,她们全能甘之如饴。当日“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就是最好的先例。以前女子有因缠足而丧命的,然而缠者,并不视为前车之鉴。现在,女子有因穿高跟鞋而跌白腿的,但是穿者,仍变本加厉。在她们心目中,对于或死或伤,毫不关切;唯对“不美”之见解,尤甚于死。对于“增美”的修饰,无不拼命追求,绝不知“卫生”是甚么东西!并且她们对于“美”,也没有一定的主义。只要有一二妇女“作俑”于前,必要有无数的妇女,接踵于后;较无知的男子,盲从一种学说,更要踊跃千倍,不过妇女发明一种自伤骨肉的修饰,与男子创出一种惑乱人心的学说不同。男子创出学说,是先以别人为试脸;女子发明修饰,是要以自己为牺牲。男子创出一种学说,是唯恐别人不盲从,然而有知识的男子们,决不盲从;妇女发明一种修饰,是唯恐别人仿效,但是有知识的妇女们,必定仿效。妇女这种和径,不过是出于争艳斗媚的心理,她们为这种心理,遂想尽种种方法,刻苦修饰,标奇立异,迈众超群,以便出类拔萃,骄其侪辈。我由种种的考究,敢武断说,“缠足”决不是起于南唐李后主之令窈娘以帛束足,而是起子窈娘之自愿吃苦,自炫新奇,以便引动李后主的视线。她不过是出于一时的震惊,岂知贻害当时,祸及后世,连累得千万妇女,受了她的影响。正如不良的学说,由一个野心者,创造出来,使千秋万世的人,全蒙他的祸害!再以现今的妇女,在滴水成冰的时候,还暴露玉腿而论;不知是由甚么野心的妇女作俑,竟连累得无量数的妇女,跟着受凉。发明露腿的女子,或已死去多年了,然而她的遗毒,还正在大行其道,不知何日始能除根呢!
人提起缠足的陋俗来,全骂李后主不顾人道,摧残女性。岂知窈娘是罪魁祸首,后主不能负“作俑”的责任。充其量,他仅仅是一个从犯。后主若是死而有知,必定高声诉冤说:“当日我并未曾创意命窈娘缠足,是她甘愿自伤骨肉,发明一种修饰的新法,要打倒她的同类而夺别人的宠爱,与我何干?当日我不过看着新奇,说了一个‘好’字,安慰她的辛苦而已,纵然她缠足是为讨我的喜爱。那么,以后的妇女缠足,也是得了我的圣旨么?你们如果明白妇女的心理,不但不肯骂我,连窈娘也不当骂!她缠足固然是她一时的无知,她并没有劝导别的妇女,跟她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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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子之我的见解2:http://www.yulujidi.com/zouxinwenan/qingganwenan/34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