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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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说英语时的发音方式都和别人有很大差别,而差别更大的是他们在写字母时的笔迹。
我们之所以在说话时有不同的发音,是因为我们生长在不同的区域,或教我们说话的人有不同的发音方式。但我们并不清楚为什么每个人的笔迹都如此不同。这和地域毫无关系,没有人写字带着南方口音。
如果我一直用笔写下我所有的文章,那我明天就会被赶出写作这行。每当我不得不读一些字迹难辨的手写体,比如医生的处方或某封朋友的来信时,我总是很不耐烦——尽管我自己的字迹绝对能比他们中最差的更烂。
对那些字迹难辨的来信,我一向毫不留情。如果在开始的两到三行字中有4个我无法看清的字,这封信就会立即被扔进垃圾桶——我不会再多花一秒钟去研究它的内容。用打字的方式来写私人信件已经不再是没礼貌的表现。
对我们的字迹产生影响的主要是两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是早期学校里的老师最初教我们写字的方式。第二个因素,也是影响更大的因素,就是我们使用右手的习惯。一般来说,天生用右手的人比不太习惯用右手的人更容易学好写字。唯一让我疑惑不解的事就是,为什么一些杰出的艺术家能不差毫厘地把油彩加在他需要增加效果的地方,却无法在画布底端签上能让别人看懂的名字。
我从未见过任何有关左撇子和右撇子中哪种人写字更好看的调查,但如果教左撇子写字的老师是右撇子,那么这个学生从开始就已经落后了。我的朋友比尔·茅丁(Bill Mauldin,1921—2003,美国著名漫画家。——译者注)曾告诉我,大多数漫画家都是左撇子。
不知何故,我总是提防那些在外套内侧口袋中装有钢笔的人。有些人甚至随身带着钢笔和与这支钢笔一起被作为圣诞礼物收下的自动铅笔。这是很特殊的一群人,而我不愿意与他们有任何关联。我讨厌他们井井有条的作风,但我又不得不承认他们写的字全都比我好。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教人写字是一种很困难的工作,它所需要的经验是某些相当不错的低年级教师都不具备的。或许把像学习写字这么重要的过程交给一些经验不足的老师是一个错误。教师对写字的指导将伴随一个人的一生,而不合格的指导就会对人的一生产生消极影响。
我曾学过——或者说,他们曾试图教我——帕尔默书写法。 (PalmerMethod,由奥斯汀·帕尔默发明的一种学习写字的方法,曾在20世纪流行于美国。——译者注)我不知道帕尔默是谁,但我很想找到这个人。他的所谓“方法”对我的危害不亚于结巴对一个演说家的危害。就像我不可能画出一幅好画一样,我再也无法写出一个清楚易认的字母。我常常无法看懂自己在前一天写在纸片上的那些意义重大的笔记。
我始终不明白自己写不好字,到底是因为缺少某种能很好控制我手部运动的肌肉功能,还是某种精神上的惰性让我对写字这一过程失去耐心。
有些人会故意把字写得很难看。他们认为有一种很难让人读懂的字体相当有趣。我并不觉得自己的字体有趣,因此我希望在布什总统整顿了我们的教育体制之后,他能把我们变成一个字迹清晰的民族。
【起初——有一位作家】 我不是想让你们被一个作家的问题困扰,但是写作的困难之一就是起头。正因为我以写作为生,所以我总是非常留意别的作家是怎么开始他们的报道、论文、随笔或小说的。 每篇文章的开端都应该包括几个要素。它应该提供信息、制造某种程度的悬念并开始一个故事。这是最完美的开端,但能做到这样的作者寥寥无几。 尽管没有人知道谁是《圣经》的作者,但这个人一定深得写作的要领,因为《圣经》是这样开始的:“起初神创造天地。”这是一句不可能再改进的开头语。 还有其他一些很好的例子。查尔斯·狄更斯是这样开始他的巨著《双城记》的:“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我没有看过经改编的电影,但我不认为他们能用电影诠释简·奥斯丁在《傲慢与偏见》中的那段绝妙开头语:“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你能从这句话中看出故事发展的方向。 另一个开始语中的经典出自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思嘉·奥哈拉长得并不漂亮,但是男人们像塔尔顿家那对孪生兄弟那样为她的魅力所迷住时,就不会这样想了。"。 戈尔·维达是这样开始他的小说《永远的米拉》的:“我是米拉·布莱金维奇,任何男人都不会拥有我。”相当有悬念。任何读到这句话的人都会继续读下去,看看是否真的没有男人可以拥有她。我知道我的猜测是什么。 有一些开头语成为经典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海曼·梅尔维尔在他那个关于大白鲸的故事——《白鲸记》中写下了有史以来最著名的开头语之一。他的主人公仅仅说了句“叫我以赛马利。(Ishmael,这个名字还表示“被社会遗弃的人"。——译者注)"。 【托尔斯泰用一句总结性的陈述开始了他的《安娜·卡列宁娜》:】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而欧内斯特·海明威用一种很像故作平板的风格来开始《丧钟为谁而鸣》:】 他躺在树林中被棕色松针覆盖的地面上,双手交叉支撑着下巴;高高的上空,风吹动着松树树梢。 海明威的文风依然很受欢迎。而我总觉得一个作家用这样的风格也许只是因为他无法想到其他更好的起头方式,于是他就故作深沉似的。 我的朋友库尔特·冯内古特在他的经典之作《五号屠场》中的开端十分亲切:“所有这些事都多少发生过,但不管怎样,有关战争的那部分是真实的。"。 归根结底,让我在今天想到写作开端这件事的,是《华尔街日报》。报刊记者或专栏作家面对的问题和小说家所面对的不同,他们更需要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尽管《华尔街日报》中的大多数内容都写得很好,但它的专题文章往往以不甚相关的细节开始,这样的开端已经多到令人恼怒的程度。显然,一些编辑反复强调“要具体详细”。他们会挑一个人名——不管这个人是否与文章的主题有关——并在第一个句子中将这个人名和一些无足轻重的事件联系起来。例如:“彼得·安德森,巴尔的摩市琼斯·霍普金斯大学的大一学生,或许已经犯了一个大错。”而这篇报道是关于资助金的,与彼得·安德森或错误无关。 “当地质学家苏珊·沃特斯在某个凌晨的2点接到那个在她职业生涯中最激动人心的电话时,她甚至没有告诉在她身边熟睡的丈夫。”这篇文章写的是石油勘探。我很想知道苏珊的丈夫到底服用了什么,能让他不被凌晨2点的电话吵醒。苏珊可能想过要离开这个木讷的呆子。 “国会即将服用它自己开的处方,而丹尼斯·达菲拿着茶匙。”句子很巧妙,但文章是关于国会大厦周围安全事项的。 对短文或报道来说,结尾甚至比开头更难。你希望能将结尾写得巧妙而干脆,而你往往又想不出什么巧妙而干脆的语句,于是,你就会采用T.S.艾略特结束他诗歌《空心人》的方式。 这就是世界结束的方式不是一声巨响……而是一阵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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