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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意义重大的整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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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意义重大的整理问题】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在做完一件事以后,应该立即清理用过的东西,还是过一段时间再清理。

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将所有人分成两种。一种人会立即清理,而另一种人不会。我就不会。我会把东西留在原地,因为我可能会在第二天早上用到它们,即使我不用,我也更愿意在第二天早上再收拾它们。

【78意义重大的整理问题】

从每天一大早开始,人们就把自己归入甲组或乙组。甲组人在做完一件事后,就会把摊开的杂物整理干净。乙组人则把一切留在原地,等待以后处理。

甲组人一起床就整理被褥。乙组人至少会等到早餐后才做这事,有时候甚至要到晚上下班后他们才会为了再次上床而整理被褥。这组人还有可能从不整理被褥。对了,这就是乙组人对待床铺的另一种态度:他们从不铺床。

甲组人走下楼后,等待他们的是一顿丰盛而有益健康的早餐,种类齐全且营养丰富,他们在麦片里加的是脱脂牛奶。一吃完早餐,他们就会起身洗碗,并把洗好的餐具放回碗柜。

乙组人煮一壶咖啡,从冰箱里拿出点东西来,狼吞虎咽地吃下去以后就赶着上班,因为他们已经快迟到了。他们把吃剩的盘子留在桌子上,最多也就是把它们堆到水槽中。

甲组人也有可能把早餐盘子放到洗碗机里,但乙组人从来不用洗碗机。甲组人来到办公室,或任何其他工作地点后,那里一切都井井有条,因为他们在前一天下午离开的时候就把东西整理好了。乙组人总是把前一天用过的东西放在原处,因此他们的办公室杂乱无章。但这样一来,他们一到就可以投入工作,而不用费事拿出需要用到的东西。

从来没有人做过研究,看看哪组人更容易成功。很多人认为应该是甲组人,但做出这种假设的人都是甲种人,因为只有他们才会干这样的事。

昨天发生的事让我在今天早上想到了这些。昨天,我在家里的木工间做一张桌子。我干活干到很晚,为了赶去一个朋友家用晚餐,我只好在原地扔下所有用过的工具,急急忙忙冲了澡出门。

当我第二天又回去做桌子的时候,我发现堆在桌上的工具已经侵占了我所有干活的空间,而其中只有几件工具是我还需要用到的。于是,我开始犹豫是否要清理桌子。一方面,我希望把所有工具都放回原处,这样就可以重新开始。但另一方面,这么做会花我很多时间,何况我还得在用到那些工具的时候重新把它们拿出来。

我知道有些人会在晚上读过某本书后,把书放回书架。如果是我,我会翻在我读的那一页,并常常把它翻开倒扑在桌面上。

我们这种人不会在用完东西后把它放回包装盒里。通常我们也不会保留包装盒,即使保留了一些,我们也会在里面放上别的东西。

我们不会理东西,只会堆东西。大多数情况下,但不是所有情况下,我们都能找到要找的东西。甲组人能更快地找到东西,但如果算上他们仔细地把东西都放回去的时间,我敢保证我们花的时间少多了。

甲组人在用完电器后,会把电线卷成蝴蝶的形状,并把两端的插头塞到卷好的电线圈里,以保持整根电线都卷在一起。

乙组人则会把电器扔在橱里,任由电线松散地放着。

毫无疑问,甲组人是更值得称赞的。但作为乙组人的拥护者,我认为我们做事的效率更高——我们从不为琐事操劳。

【男孩 自行车和母牛】

那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久得我都不记得当时我有多大了。我一定还很小,因为那时候我还不太读报纸。但我读《巴克·罗杰斯》,那是有史以来最好的动作连环漫画。巴克身上背着一个字典大小的背包,那东西能让他一步就跨出25英尺。尽管后来超人的壮举使巴克的背包相形见绌,但对我来说,我从没相信过真有超人这回事,但我相信《巴克·罗杰斯》里的东西。直到现在,我还在等有人发明那种能让巴克一跃千里的背包。这是我最想要的东西。

那天我读完《巴克·罗杰斯》后读的唯一一篇新闻报道,是关于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在下坡时撞到一头母牛的事。报纸上有一张男孩和他撞得不成形的自行车的照片。报道没有提到母牛是否受伤。它很有可能因此折断了肋骨。虽然谁都不知道实情,但母牛的肋骨一定酸痛了几个星期。自行车全毁了,因此男孩的父亲要求那个把母牛放到路上来的牧场主赔偿一辆新的自行车。

就算我当时很小-—肯定不会超过10岁-—我也领会到这件事中包含的重大意义。那是我第一次想到法律。在我看来,这不可能是母牛的错,既然不是母牛的错,这又怎么可能是牧场主的错呢?我记得当时我想,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和母牛一样有责任看清前进的方向。

那时我很想知道,有没有关于母牛在路上行走的法规。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比母牛更有权使用公路吗?母牛不可能走得很快。很有可能它只不过是在穿马路,因为马路这边牧场里的草已经被它的同伴吃完了,而它发现马路对面的草更绿、更茂盛。当然,这么说的前提是同一牧场的母牛确实是相互陪伴的。鉴于母牛别无选择的命运,我们一般不愿意去考虑它们之间类似友谊这样的感情。毕竟对我这样一个10岁的孩子来说,这些思考已经相当有深度了。

既然这头母牛独自穿行马路,那么它一定是个特立独行的家伙。我敬佩任何一个这样的人,包括母牛。我记得当时我更同情那头牛,而不是骑自行车的男孩。与此同时,那个为摔坏了自行车而难过的男孩,和他想从牧场主那里获取赔偿的父亲却对母牛是否受伤漠不关心。除非遭受无法忍受的疼痛,母牛是不会轻易表达它们的感受的。但这并不表示它们就没有感受。

如果那个男孩,现在已经变成了和我年龄相仿的成年人,还在的话,我希望他能写信告诉我他当时的想法,以及后来他父亲是否从牧场主那里得到了赔偿。显然母牛不是故意去撞男孩的。牛为吃草而穿马路是天经地义的事,其中不可能有任何阴谋。我还从未听说过有阴险狡诈的母牛。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听说过有母牛被自行车撞到。我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事故如此罕见。按常理来说,除非一头母牛被撞过,否则它不会对汽车或自行车保持警惕。因此,让我惊讶的就是,动物是怎么知道避免撞车的。从没被撞过的鸟儿会在车子驶近它们的时候躲开。如果它们从未经历过撞车,一只鸟或一头母牛又是怎么知道那样会受伤呢?又有谁会告诉它们这事呢?难道母牛之间也会互相传话吗?这不可能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惧怕,因为母牛在这星球上的历史比汽车长。即使是用达尔文的观点,也很难解释现在的动物天生就有一种经进化得来的直觉,即由害怕被汽车或自行车撞到而产生的对穿马路的恐惧。因为如果这一观点成立,那就意味着动物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一种新的基因性状。我们的祖先经过几百万年才学会直立行走。凭什么一头母牛就应该在穿马路时提防被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撞到呢。

真不明白为什么我们的大脑还在运作,还在继续接受信息,即使它们都已经像我的脑子一样,堆积着这种长达60年的对一篇报道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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