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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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以为,已经到手的东西便是属于自己的,一旦失去,就觉得蒙受了损失。其实,一切皆变,没有一样东西能真正占有。得到了一切的人,死时又交出一切。不如在一生中不断地得而复失,习以为常,也许能更为从容地面对死亡。
另一方面,对于一颗有接受力的心灵来说,没有一样东西会真正失去。
我失去了的东西,不能再得到了。 我还能得到一些东西,但迟早还会失去。我最后注定要无可挽救地失去我自己。 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还要看重得与失呢?到手的一切,连同我的生命,我都可以拿它们来做试验,至多不过是早一点失去罢了。
一切外在的欠缺或损失,包括名誉、地位、财产等等,只要不影响基本生存,实质上都不应该带来痛苦。如果痛苦,只是因为你在乎,愈在乎就愈痛苦。只要不在乎,就一根毫毛也伤不了。 守财奴的快乐并非来自财产的使用价值,而是来自所有权。 所有权带来的心理满足远远超过所有物本身提供的生理满足。一件一心盼望获得的东西,未必要真到手,哪怕它被放到月球上,只要宣布它属于我了,就会产生一种愚蠢的欢乐。 耶稣说:“富人要进入天国,比骆驼穿过针眼还要困难。”对耶稣所说的富人,不妨作广义的解释,凡是把自己所占有的世俗的价值,包括权力、财产、名声等等,看得比精神的价值更宝贵,不肯舍弃的人,都可以包括在内。如果心地不明,我们在尘世所获得的一切就都会成为负担,把我们变成负重的骆驼,而把通往天国的路堵塞成针眼。 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 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王尔德说:“人生只有两种悲剧,一是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想要的东西。”我曾经深以为然,并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轻松俏皮。但仔细玩味,发现这话的立足点仍是占有,所以才会有占有欲未得满足的痛苦和已得满足的无聊这双重悲剧。如果把立足点移到创造上,以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我们岂不可以反其意而说:人生有两种快乐,一是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寻求和创造;另一是得到了想要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品味和体验?大损失在人生中的教化作用:使人对小损失不再计较。 有一个人因为爱泉水的歌声,就把泉水灌进瓦罐,藏在柜子里。我们常常和这个人一样傻。我们把女人关在屋子里,便以为占有了她的美。我们把事物据为己有,便以为占有了它的意义。可是,意义是不可占有的,一旦你试图占有,它就不在了。无论我们和一个女人多么亲近,她的美始终在我们之外。不是在占有中,而是在男人的欣赏和倾倒中,女人的美便有了意义。我想起了海涅,他终生没有娶到一个美女,但他把许多女人的美变成了他的诗,因而也变成了他和人类的财富。 【习惯于失去】 出门时发现,搁在楼道里的那辆新自行车不翼而飞了。 两年之中,这已是第三辆。我一面为世风摇头,一面又感到内心比前两次失窃时要平静得多。 【莫非是习惯了?】 也许是。近年来,我的生活中接连遭到惨重的失去,相比之下,丢几辆自行车真是不足挂齿。生活的劫难似乎使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生在世,必须习惯于失去。 一般来说,人的天性是习惯于得到,而不习惯于失去的。呱呱坠地,我们首先得到了生命。自此以后,我们不断地得到:从父母得到衣食、玩具、爱和抚育,从社会得到职业的训练和文化的培养。长大成人以后,我们靠着自然的倾向和自己的努力继续得到:得到爱情、配偶和孩子,得到金钱、财产、名誉、地位,得到事业的成功和社会的承认,如此等等。 当然,有得必有失,我们在得到的过程中也确实不同程度地经历了失去。但是,我们比较容易把得到看作是应该的、正常的,把失去看作是不应该的、不正常的。所以,每有失去,仍不免感到委屈。 所失愈多愈大,就愈委屈。我们暗暗下决心要重新获得,以补偿所失。 在我们心中的蓝图上,人生之路仿佛是由一系列的获得勾画出来的,而失去则是必须涂抹掉的笔误。总之,不管失去是一种多么频繁的现象,我们对它反正不习惯。 道理本来很简单:失去当然也是人生的正常现象。整个人生是一个不断地得而复失的过程,就其最终结果看,失去反比得到更为本质。 我们迟早要失去人生最宝贵的赠礼——生命,随之也就失去了在人生过程中得到的一切。有些失去看似偶然,例如天灾人祸造成的意外损失,但也是无所不包的人生的题中应有之义。 “人有旦夕祸福”,既然生而为人,就得有承受旦夕祸福的精神准备和勇气。至于在社会上的挫折和失利,更是人生在世的寻常遭际了。由此可见,不习惯于失去,至少表明对人生尚欠觉悟。一个只求得到不肯失去的人,表面上似乎富于进取心,实际上是很脆弱的,很容易在遭到重大失去之后一蹶不振。 为了习惯于失去,有时不妨主动地失去。东西方宗教都有布施一说。照我的理解,布施的本义是教人去除贪鄙之心,由不执著于财物,进而不执著于一切身外之物,乃至于这尘世的生命。如此才可明白,佛教何以把布施列为“六度”之首,即从迷惑的此岸渡向觉悟的彼岸的第一座桥梁。 俗众借布施积善图报,寺庙靠布施敛财致富,实在是小和尚念歪了老祖宗的经。 我始终把佛教看作古今中外最透彻的人生哲学,对它后来不伦不类的演变深不以为然。佛教主张“无我”,既然“我”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我的”这回事了。无物属于自己,连自己也不属于自己,何况财物。明乎此理,人还会有什么得失之患呢?当然,佛教毕竟是一种太悲观的哲学,不宜提倡。 只是对于入世太深的人,它倒是一味必要的清醒剂。我们在社会上尽可以积极进取,但是,内心深处一定要为自己保留一份超脱。有了这一份超脱,我们就能更加从容地品尝人生的各种滋味,其中也包括失去的滋味。 由丢车引发这么多议论,可见还不是太不在乎。如果有人嘲笑我阿Q精神,我乐意承认。试想,对于人生中种种不可避免的失去,小至破财,大至死亡,没有一点阿Q精神行吗?由社会的眼光看,盗窃是一种不义,我们理应与之作力所能及的斗争,而不该摆出一副哲人的姿态容忍姑息。可是,倘若社会上有更多的人了悟人生根本道理,世风是否会好一些呢?那么,这也许正是我对不义所作的一种力所能及的斗争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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