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生避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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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训曰:古人有言:“不药,得中医①。”非谓病不用药也,恐其误投耳②。盖脉理至微③,医理至深④。古之医圣、医贤无理不阐,无书不备。天良在念⑤,济世存心⑥,不务声名,不计货利⑦,自然审究详明⑧,推寻备细⑨,立方切症⑩,用药通神⑪。今之医生,若肯以应酬之工用于诵读之际,推求奥妙,研究深微,审医案⑫,探脉理,治人之病,如己之病,不务名利,不分贵贱,则临症必有一番心思⑬,用药必有一番识见,施而必应,感而遂通,鲜有不能取效者矣⑭。延医者慎之。
【注释】
①不药,得中医:语出《汉书•艺文志•经方》。原文为:“经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及失其宜者,以热益热,以寒增寒,精气内伤,不见于外,是所独失也。故谚曰:‘有病不治,常得中医。’”得中医,即得中医理,符合医理。
②误投:即误投药,错用药。
③脉理:脉搏的状态。《后汉书•方术传下•华佗传》:“脉理如前,是两胎。先生者去,血多,故后儿不得出也。”
④医理:指医学上的道理或理论知识。
⑤天良:即人的良心,与生俱有的良心善性。
⑥济世:救世,济助世人。
⑦货利:即财货利益。
⑧审究:审问查究,仔细研究。
⑨推寻:推求研究。备细:详情,详细的。
⑩立方:即开药方。切症:切合病症。
⑪通神:通于神灵,形容本领极大、才能非凡。这里指用药非常有效,犹如神灵一般。
⑫医案:中医治病时对有关症状、处方、用药等的记录。
⑬临症:指诊断和治疗疾病。
⑭取效:即收效,取得效果。
【译文】
父皇训教说:古人曾经说过:“不吃药,才符合医理。”这不是说病了不吃药,是害怕人们吃错药。因为人的脉搏是非常微弱的,医理是非常深奥的。古代的医圣、医贤,没有一种病理没有阐述明白,没有一种医书没有写出。医生在治病时,时刻想着自己的良心,保持着救人苦难的理念,不追求个人声名,不计较得到钱财的多少,自然就会仔细地研究病情,详细地推求病因,开出的药方切合病症,用药的效果非常好如同有神一般。现在的医生,如果肯把人际应酬的功夫用在诵读医书上,推求书中的奥妙之处,研究书中高深微妙的含义,审读医案探求脉理,医治别人的病就像为自己治病一样,不追求名利,不分病人的高贵与贫贱,那么面对各种病症一定会有一番思考,用药时一定会有自己的见识,用药一定会有效应,所感一定可以顺通,少有不能取得疗效的。延请医生一定要慎重。
37 训曰:医药之系于人也,大矣。古人立方,各有定见①,必先洞察病源②,方可对症施治。近世之人,多有自称家传妙方可治某病,病家草率遂求而服之,往往药不对症,以致误事不小。又尝见药微如粟粒③,而力等大剂,此等非金石之酷烈④,即草木中之大毒。若或药投其症,服之可已;万一不投,不惟不能治病,而反受其害。其误人也,可胜言哉。孔子曰:“某未达,不敢尝⑤。”正为此也。
【注释】
①定见:确定的见解或主张。
②洞察:看穿,观察得很透彻。
③粟粒:指谷物的颗粒,或指粟粒状之物。
④金石:古代指有水银、硝石等炼制的丹药。酷烈:极其猛烈。
⑤某未达,不敢尝:语出《论语•乡党》。原文为:“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之。”
【译文】
父皇训教说:医药对于人的关系非常重大。古人开药方,每个人都有自己确定的见解,一定要先看透发病的根源,才能对症进行治疗。近代的人,许多人都自称有家传的妙方可以治疗某种疾病,病人草率求取而服药,往往药不对病症,以致耽误了治疗。又曾见到过药像粟米一样小,而药力却和大剂量的药一样,这等药不是金石丹药这种极其猛烈的药物,就是草木中毒性比较大的。如果药物刚好对上病症了,服用了还可以治好病;万一药不对病症,不但不能治病,反而会再受其害。这类药耽误人的情况可以说得完吗?因此,孔子说:“我不了解药性,不敢吃。”正是因为这个啊。
38 训曰:灸病者非美事①,而身亦徒苦。朕年少时常灸病,厥后受亏②,即艾味亦恶闻矣③,闻即头痛。徒灸无益,尔等切记,勿轻于灸病也。
【注释】
①灸:中医的一种疗法。用燃烧的艾绒熏灼人体的穴位。
②受亏:吃亏,受损失。
③艾味:即艾草的味道。
【译文】
父皇训教说:用灸治病并不是好事,只是白白让身体受灼烧之苦。我年轻时曾经用灸治病,后来受到伤害,就是艾草的味道也讨厌闻到,一闻就会头痛。只用灸对治病没有好处,你们一定要牢记,不要轻易用灸治病。
39 训曰:孟子云:“持其志,无暴其气①。”人欲养身,亦不出此两言。何也?诚能无暴其气,则气自然平和;能持其志,则心志不为外物所摇,自然安定。养身之道,犹有过于此者乎?
【注释】
①持其志,无暴其气:语出《孟子•公孙丑上》。持,保持,守护,使之坚定。暴,即乱。
【译文】
父皇训教说:孟子说:“人应当正持其心志,不要意气用事。”人要想养身,也不要超出这两句话。这是为什么呢?若真的能够不随便意气用事,那么心气自然就能够平静和缓;若能正持自己的心志,那么心志就不会被外物所动摇,自然就会安静稳定。养身之道,还有超过这个的吗?
40 训曰:大雨雷霆之际①,决毋立于大树下。昔老年人时时告诫,朕亲眼常见,汝等记之。
【注释】
①雷霆(tíng):疾雷,洪大而急发的雷声。《周易•系辞上》:“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
【译文】
父皇训教说:在大雨打雷的时候,绝对不能站在大树底下。以前老年人时时告诫,我也亲眼常见,所以你们一定要记住。
41 训曰:出外行走,驻营之处最为紧要。若夏秋间雨水可虑①,必觅高原,凡近河湾及洼下之地,断不可住。冬春则火荒可虑,但觅草稀背风处,若不得已而遇草深之地,必于营外周围将草刈除②,然后可住。再有,人先曾止宿之旧基不可住。或我去时立营之处,回途至此,亦不可再住。如是之类,我朝旧例,皆为大忌。
【注释】
①可虑:此指需要顾虑。
②刈(yì)除:割掉,除去。
【译文】
父皇训教说:在外行军,大营驻扎地方的选择最为重要。如果在夏季和秋季雨水是需要顾虑的,必须找一个地势高敞的平地,那些靠近河湾的地方或者是洼地,断然不能扎营。在冬天和春天火灾是需要顾虑的,只要找一个荒草稀少且背风的地方,如果不得已驻扎在草深的地方,一定要把军营周围的荒草给割除掉,然后才可以驻扎。再有,别人曾经扎营过的旧址,不可在此驻扎。或者我军去时立营的地方,回来的时候也不能再驻扎。像这类事情,按照我朝旧例,都是行军时的大忌。
42 训曰:走远路之人,行数十里,马既出汗,断不可饮之水。秋季犹可,春时虽无汗亦不可令饮。若饮之,其马必得残疾。汝等切记。
【译文】
父皇训教说:骑马走远路的人,行走数十里后,马就会出汗,这时绝不能给马喂水喝。如果马没有出汗,秋天时可以让它喝水,但是在春天,即使马未出汗,也不能让它喝水。如果这时使其饮水,马一定会留下残疾。你们一定要记住这些。
43 训曰:行围打牲①,必用鸟枪。而鸟枪火药,最宜小心。大概一两火药,可以烘动二三间房屋,如或一斤则其力不可言矣。我知之最切,且闻之亦多。是故训尔等,用鸟枪时,各宜小心谨慎也。
【注释】
①行围:清代猎场围制的一种,满语称“阿达密”。打牲:捕杀猎物。
【译文】
父皇训教说:行围打猎的时候,必定要用到鸟枪。可是,鸟枪所装填的火药,最应该小心。大约一两火药,就可以轰动两三间房屋,若是一斤火药,那么它的威力就不可预测了。我知道得最深切,而且听说的也很多。因此训教你们,使用鸟枪时,各自都应该小心谨慎。
44 训曰:国初人多畏出痘①,至朕得种痘方②,诸子女及尔等子女皆以种痘得无恙③。今边外四十九旗及喀尔喀诸藩俱命种痘④。凡所种,皆得善愈。尝记初种时,年老人尚以为怪,朕坚意为之,遂全此千万人之生者⑤,岂偶然耶?
【注释】
①痘:即天花,是一种死亡率极高的急性发疹性传染病。明末清初,中国北方地区多次爆发天花,疫情严重,引起社会极大的恐慌。清初史学家谈迁在《北游录》中据其所见记载有:满人自入北京“多出疹而殆”。因此,当时人们谈“痘”色变,十分畏惧。
②种痘方:针对清初天花流行的情况,清政府采取了许多预防措施。康熙前期以前,抵御天花主要是躲避与隔离,以此来防止感染。自康熙二十年以后,清官方对天花实行积极性的预防措施——种痘,发展种痘技术,在太医院专门设置痘疹科,任命专属太医负责种痘、治痘事宜。当时的种痘是指种人痘,而非后来常见的种牛痘,其疫苗是痘疹患儿的痘浆或痘痂,植入鼻中,使被种者出一次轻症天花而获得免疫力。清政府还主动为蒙古地区的贵族、一般牧丁种痘,以防止天花的扩散。
③无恙:平安,无灾祸。这里是指没有感染上天花。
④边外四十九旗:指清初在蒙古设置的四十九个札萨克旗。旗本为满洲实行的一种集军事、行政与生产于一体的社会组织。清朝建立后,逐渐在蒙古各部推行扎萨克旗制度。扎萨克旗由钦定的扎萨克王公作为旗世袭首领,并划定旗游牧领地,编为佐领的旗下箭丁以及属于王公台吉的随丁。到顺治年间蒙古诸部的编旗基本结束,共划定四十九个扎萨克旗,各旗游牧地范围也随之固定化。喀尔喀:是明清时期漠北蒙古族诸部的通称,初见于明代,以分布于喀尔喀河(哈拉哈河)得名。
⑤全:保全。
【译文】
父皇训教说:建国初期,人们都害怕染上天花,等到我得到了种痘的方法,我的子女与你们的子女都由于种痘而没有感染上天花。现今边外四十九旗和喀尔喀诸部也都命他们种痘。凡种过痘的都得到痊愈了。记得刚开始种痘时,老年人尚且以为奇怪,但我坚持为他们种痘,于是保全了千万人的性命,这难道是偶然的吗?
45 训曰:朕自幼所见医书颇多,洞彻其原故①,后世托古人之名而作者,必能辨也。今之医生所学既浅,而专图利,立心不善,何以医人?如诸药之性,人何由知之,皆古圣人之所指示者也②。是故朕凡所试之药与治人病愈之方,必晓谕广众③;或各处所得之方,必告尔等共记者。惟冀有益于多人也。
【注释】
①洞彻:明白透彻。
②指示:指明,显示。
③晓谕广众:明白告知,使众人领会。《汉书•刑法志》:“今大辟之刑千有余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奇请它比,日以益滋,自明习者不知所由,欲以晓谕众庶,不亦难乎!”
【译文】
父皇训教说:我从小看过的医书颇多,明白各书的源流,很多后世假托前代人为作者的医书,我都能辨别出来。今天这些医生们所学的医术既浅陋,又只为图谋好处,立心不善,又怎么能治好人的疾病呢?譬如各种药物的药性,这些医生是怎么知道的呢?都是根据古代圣人所遗留下之医书的说明。所以凡是我所试过的药与给人治病的药方,一定会告知众人;或者是从各处所得到的药方,一定会告诉你们共同记着。只希望能够对更多的人有益处。
46 训曰:药品不同,古人有用新苗者①,有用曝干者②,或以手折口咬撮合一处③。如今皆用曝干者,以分量称合④,此岂古制耶⑤?如蒙古有损伤骨节者,则以青色草,名绰尔海之根⑥,不令人见,采取食之,甚有益。朕令人试之诚然,验之即内地之续断。由此观之,蒙古犹有古制。药惟与病相投⑦,则有毒之药亦能救人;若不当,即人参人亦受害。是故用药贵与病相宜也。
【注释】
①新苗:本指新生的禾苗,这里是指新采摘的药物。
②曝(pù)干:曝晒晾干。
③撮(cuō)合:将两个事物弄在一起。
④分量称合:分别按用量称重合在一起。
⑤古制:古时的法式制度。
⑥绰尔海:植物名。即下文之“续断”,又名接骨草。该植物寄生在桑树上,其根可以入药,称续断木;又有草续断,叶细而呈紫色,根也可入药。此绰尔海当指草断续。
⑦药与病相投:指药对症。
【译文】
父皇训教说:药物的品性各不相同,古人有用新采摘的直接入药的,有晒干后入药的,有用手折断、用嘴咬碎后放在一起的。如今的药物都用晒干后的,对药物称重配药。这难道是古代的用药方法吗?譬如蒙古有人损伤了骨节的,就用一种叫作绰尔海的青草根来治疗,但不让人看见实物,采摘后让人吃下,非常有效。我令人试过,确实非常有效,仔细验看过后,发现就是内地的续断草。由此可见,蒙古地区仍然保存有古代用药的方法。药物只要与所患之病对症,那么即使有毒的也能治病救人;如果用药不当,人参也会害人。所以使用药物贵在对症。
47 训曰:尝见有人讲论①,旧瓷器皿以为古玩②。然以理论,旧瓷器皿俱系昔人所用③,其陈设何处,俱不可知,看来未必洁净,非大贵人饮食所宜留用,不过置之案头④,或列之书厨,以为一时清赏可矣⑤。此亦富贵人家所当留心之一节,故语尔等知之。
【注释】
①讲论:谈论,探讨。
②古玩:可供玩赏的古董器物。
③昔人:前人,古人,从前的人。
④案头:几案上或书桌上。
⑤清赏:指幽雅的景致或清雅的玩物(金石、书画等)。
【译文】
父皇训教说:曾经见到有人谈论,以旧瓷器皿作为古玩。照理来说,旧瓷器皿都是前人所用之物,其到底摆放在什么地方,都不知道,这样看来这些旧瓷器皿未必洁净,贵人们不适合用其作为饮食器物,不过放在书桌、几案上,或者摆在书厨内,偶尔作为清赏之物就可以了。这也是富贵人家应当留心的一件事情,故而我告诉你们,使你们知道。
48 训曰:盛京年例俱系步围①。朕初次至盛京时,行围不远即连见两三虎步行,人有被爪伤者,虽不致命,实视之不忍,本处将军、都统目为寻常②。朕遂深责之,曰:“田猎原为游豫③,今目睹伤人若是,何以猎为?今后步围永行禁止。”自是年至今已四十余年矣,不然被伤者何所底止?此四十余年,所生全者岂少哉!
【注释】
①盛京:古地名。在今辽宁沈阳,为清朝未入关前的国都。年例:即历年如此的常例。步围:即徒步行围。
②本处将军:即指奉天将军,统辖今辽宁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都统:清代八旗组织中每旗的最高长官。
③游豫:指帝王出巡、游乐。春巡为“游”,秋巡为“豫”。语出《孟子•梁惠王下》:“夏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
【译文】
父皇训教说:盛京每年按照惯例都会举行步兵围猎活动。我初次到盛京,打猎走出不远,就接连看到两三只老虎在走动,围猎的人中有人被老虎抓伤,虽然不至于致命,但我实在是不忍看下去,本处的奉天将军和都统却视之为寻常之事。于是,我严厉斥责他们说:“围猎本来是为了游乐,今天看到老虎伤人,还怎么打猎?今后永远禁止步兵围猎。”从那年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要不然老虎伤人何时才能停止?这四十多年保全性命的人会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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